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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案例、文章、图片的通知
- 发布人:站长 发布时间:2016-04-15 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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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各法援处、各律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扩大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宣传力度,更加生动反映广东律师参与社会治理的成效,经研究决定,现面向全市征集有关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案例、文章、图片,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稿对象
全市担任过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律师和实习律师。
二、稿件类型及要求
(一)案例
案例是指投稿人在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中经办的真实案例。案例应当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和交流价值。1000—2000字为宜,分为基本案情(有关人员姓名可使用化名)、处理过程、办案启示等。
(二)文章
文章是指投稿人因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形成的所思所想。可以撰写以反映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真实经历、心路历程、见闻趣事等内容的随笔散文,也可以撰写与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相关的建议意见、研究报告等策论文章。1000—3000字为宜。
(三)图片
图片是指真实生动再现律师或实习律师参与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场景的摄影作品。建议邀请专业摄影师跟踪拍摄(手机拍摄像素较高亦可),选取一组(4—8幅),配以200字以内简要文字说明并未作品命名。
鼓励图片与案例或文章组合投稿。
三、稿件用途
来稿将用于以下用途:
(一)择优在《广东律师》杂志刊登;
(二)择优推荐在“广东律师系列宣传品牌”有关合作媒体(《法制日报》《民主与法制时报》《南方人物周刊》《羊城晚报》《广州日报》《信息时报》《香港大公报》以及人民网、法制网、南方网和有关广播电视台等)上刊登报道;
(三)择优集结成书,编入相关正式出版物;
(四)推荐作者参加有关经验交流活动。
四、其他事项
(一)截稿时间:2016年5月4日。(今后将不定期征集)
(二)联系人:郭思婷 联系电话:8768293
电子邮箱:jyslsxh@163.com - 上一篇:市司法局局长姚丽璇一行到揭东区锡场镇军埔电商法律服务中心进行调研 下一篇:关于补订律师出庭服装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