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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法律调解 解决违规建筑拆除

发布人:站长     发布时间:2016-05-23 00:00:00.0

 

 

   广东谨信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德雄按揭阳市司法局的统一安排,进村居担任揭西县京溪园镇甲溪村的法律顾问。该村有一村民陈某擅自将承包位于大片田的集体土地搭建猪舍等设施,被上级卫星云图拍摄到后,上级要求京溪园镇政府限期要求陈某拆除违规建筑。该镇和村组成一个10多人的领导小组进驻该村多日,多次找陈某交涉,要求其拆除都被其拒绝,同时还坚持说:其临时设施所在的地方没有水源,不能用于水稻种植,就不可能是属于农田保护区。因此,工作陷入僵局,无法得到解决,如果强拆则可能造成矛盾激化。
   该镇的工作组多次作思想工作无效,在期限紧迫无法完成拆除任务情况下,于2015年10月11日通过镇司法所的主任向王律师请教并请求律师当天赶赴该村协议处理。王律师接到电话后,立即驱车赶到该村,在了解相关情况后,针对被要求拆除人不认可是农田保护区的情况,王律师首先找该镇的国土部门,要求其提供有关该土地是属于农田保护区的依据,拍摄GPS设备上的卫星图,并将上级国土部门提供的卫星拍摄的核查图斑列表向陈某讲解,让其明白农田保护区是以前政府职能规划确定的范围,并不是根据现在才根据是否具备水稻种植条件来确定的,其搭建临时设施确实是在早已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上。其次是印制了一些相关的法律条文,出示给该村民,并向他讲解法律的相关规定以及违反《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可能造成的法律后果。
   通过王律师的耐心讲解,该村民认识到该建筑物属于违章建筑物,并表示同意拆除,因为家庭经济有困难,无房可居住,要求拆除时应协助解决居住问题及经济上的困难,由镇、村给予一些经济补助,经过多方共同努力,该违章建筑最终按期拆除,恢复土地的种植,当地党委政府也对陈某作出一定的经济补偿,事情得到圆满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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