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做好2016年度实习人员(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团体重大疾病保险统一投保工作的通知
- 发布人:站长 发布时间:2016-09-30 00:00:00.0
-
全市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处:
经省律协协商,保险公司同意将我省实习人员(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纳入团体重大疾病险统一投保范围。为做好相关投保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习人员重大疾病保险
(一)被保险人
凡广东实习人员凭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均可参加本次团体重大疾病保险投保,成为被保险人。
(二)保险期限
保险期自2016年11月1日零时起至2017年4月30日24时止。
(三) 保险费用
每人55元。
(四)集中参保程序
各所请在2016年10月20日前组织实习人员按本通知要求参加投保,并向市律协报送参保人员名单等资料以及缴交保费。
需报送的参保资料如下:
(1)《团体重大疾病保险参保人员名单》(提供电子版,格式详见附件1);
(2)《团体重大疾病保险投保声明》(提供原件,格式详见附件2)。
《团体重大疾病保险投保声明》中“姓名”和“身份证号”栏应由电脑打印,其他各栏应由实习人员本人亲自填写,不得打印,不得由他人代填,填写时请务必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字迹清晰工整,易于辨认。根据《保险法》,《团体重大疾病保险投保声明》由各被保险人自愿授权,如填写错误、拒绝授权等可能引起保险合同对其本人无效的法律后果,由其本人自行承担。
二、联系方式
(一)广东省律师协会
联系人:罗敏妍 刘静雅
电话:020-66826674 020-66826944
电子邮箱:xinxibu2@law.com.cn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49号津滨腾越大厦北塔12楼,邮编:510623。
(二)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颖瑜
电话:13535167407
电子邮箱:owmisong@hotmail.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89号城建大厦20楼。
(三)揭阳市律师协会
联系人:郭思婷
电话:0663-8768293
电子邮箱:jyslsxh@163.com
联系地址:揭阳市政府大院内2号楼8楼。
附件:
1.《团体重大疾病保险参保人员名单》
2. 《团体重大疾病保险投保声明》
3.《团体重大疾病保险新增参保人员名单》 - 文章附件: [附件.doc]
- 上一篇:关于参加粤东地区“iCourt公开课”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实习律师实习期满考核结果的公示2016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