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协通知

关于组织2017年度新执业律师参加集中宣誓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站长     发布时间:2017-10-25 00:00:00.0

全市各法援处(中心)、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省律协《关于组织新执业律师参加集中宣誓活动的通知》(粤律协[2017]136号)文件要求,为更好地宣传和推进《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有效实施,引导广大律师自觉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促进律师自职业之始建立起正确的职业价值观,形成应有的职业使命感、荣誉感和社会责任感,培育和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执业精神。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拟于2017111日,在《实施办法》施行之日开展新执业律师宣誓暨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7111  上午10:00

    二、活动地点

    揭阳市政府大院内2号楼821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

    201711日至930日期间,首次领取律师执业证书且尚未参加过执业宣誓的律师(以广东省司法厅发证时间为准)。(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四、活动要求

    1、宣誓活动须按照律师宣誓制度的要求进行。参加宣誓的律师应当仪容整洁,务必按规定穿着律师袍,白衬衣,黑色西裤,佩戴领巾、大小徽章。(尚未购买律师袍者,请提前向其他律师借用,所在律师事务所应予以配合和协助。)

    2、宣誓人读完宣誓词后在誓词上签署姓名、宣誓日期,一式两份。宣誓仪式结束后,将其中一份交市律协存档,另一份由宣誓律师本人收执。

    3、此次宣誓活动将作为律师执业道德与执业纪律教育考核的内容之一,不得无故缺席。

  

附件:2017年新执业律师参加集中宣誓活动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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