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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7年广东省青年律师“千优”人才计划培训班的通知
- 发布人:站长 发布时间:2017-11-01 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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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省律师协会《关于举办2017年广东青年律师“千优”人才计划培训班的通知》(粤律协[2017]142号),为贯彻落实广东律师“千优百俊”人才培养与储备计划,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选拔和培养优秀年轻律师,促进广东律师行业发展,拟于2017年11月16--19日,11月19--22日分别举办2017年广东省青年律师“千优”人才计划第九期、第十期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一)培训时间:第九期 2017年11月16日--19日
第十期 2017年11月19日--22日
(二)报到时间:
第九期 2017年11月16日 12:30—15:00
第十期 2017年11月19日 13:00—15:00
(三)培训地点:东莞理工学院松山湖校区(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大学路1号)
(四)报道地点:东莞理工学院松山湖校区国际交流中心
二、培训人员
本次培训班的参训学员由律师事务所按要求推荐,最终由市司法局、市律协确定参训人员名单。参训人员需满足一下条件:
(一)广东省律师协会辖内注册会员;
(二)执业时间在两周年以上(即在2015年8月1日前取得律师执业证);
(三)年龄在44周岁以下;
(四)政治素养过硬,热心公益法律服务;对律师行业和律师事务所有奉献精神;
(五)未受过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
(六)提交近期撰写的法律专业文章1-2篇(每篇在2000-3000字);
(七)已参加过前几期培训的人员不再列入培训名单
三、主题和内容
(一)培训主题:青年律师如何提升综合实力与提高竞争力
(二)培训内容:
诉讼的艺术化,律师与媒体的关系,法律顾问实务,未成年人保护法律实务,婚姻法律实务,细分法律服务市场开拓,对青年律师发展的思考,劳动法实务,十九大报告解读等。
四、其他事项
(一)参训人员食宿、培训费用由省律协负担,交通费自理;
(二)请各律师事务所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并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加盖公章后,与论文一同发送至市律协邮箱:jyslsxh@163.com;
(三)课程可能会根据需要作相应调整,以实际安排为准;
(四)报到当晚有“破冰活动”,请务必准时报到。
联系人:郭思婷 联系电话:0663-8297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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