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协活动

“粤东地区2019年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培训班”在潮州市委党校举行

发布人:站长     发布时间:2019-06-22 00:00:00.0

        为进一步做好“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提升村居顾问律师服务能力和水平,2019年6月22日,由广东省律师协会主办,揭阳市律师协会、潮州市律师协会以及汕头市律师协会协办的“粤东地区2019年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培训班”在潮州市委党校举行。省律协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委员会以及揭阳、潮州、汕头三市执业律师、实习律师共计300多人参加培训班。本次培训邀请了省律师协会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委员会主任徐武、副主任辛先霞律师作业务培训。

       辛先霞律师根据其在村居法治宣传过程中积累的经验,开展《村居律师顾问法治宣传授课技巧》课程,讲述如何做一名会讲故事的律师。辛律师采用与现场互动的形式,针对法治宣传“组织难、授课难、受众单一”等问题,讲述了在法治宣传过程中应该如何从题目、案例等将授课话题引入,吸引村居听众的注意力以及在授课过程中要注意“夹叙夹议、贵在于评”,同时强调在法治宣传乃至村居法律服务过程都要考虑“情理法”相统一。辛律师语言生动、贴合实际的授课,使律师们对于如何做好村居法治宣传工作有了进一步的领悟。

        徐武律师开展了《乡村振兴战略下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发展趋势》法律讲座,对于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概念与类型、其法律制度的变迁以及其合法性分析,结合自己所代理的案件进行全面分析和探讨。随后,徐律师回顾从建国初期集体建设用地全面禁止流转阶段,到改革开放到90年代中期无序自发流转阶段以及90年代中期以后探索、规范流转阶段,在此基础上结合现阶段乡村振兴战略,展望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未来发展趋势。通过徐律师深入浅出的授课,律师们对于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提升了律师们的业务能力以及实务水平。


         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王少敬对于本次培训做陈述总结,明确举办本次培训班的目的在于与律师同行交流、回顾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的工作。王会长提出现阶段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存在的问题包括体制机制问题,村居服务“量”的不足,村居服务“质”不优,并对于存在的问题向律师们提出要求,要提高村民对村居律师的知晓率和首选率,争取做到服务满意率的增高。


上一篇:关于实习律师实习期满考核结果的公示2019.7.12       下一篇:我市律师参加“维护律师执业权益培训班-粤东站”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