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事会
    理事会是律师代表大会的常设权力机构,由律师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律师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会任期四年,其行使职权至下次律师代表大会召开时止。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若干人,理事若干人组成。理事会成员从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较高业务水平,在我市连续执业满三年以上,没有受过律师协会或司法行政机关的纪律处分或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具有奉献精神,热心律师行业公益活动的代表中选举产生,可连选连任。

第七届揭阳市律师协会理事会人员名单

(按姓氏笔画顺序)
王炜林   广东恒戴律师事务所
王彬城   广东法展律师事务所
方文喜   广东文涵律师事务所
刘桂东   广东粤剑律师事务所
刘晓刚   广东一状律师事务所
江俩强   广东荣广律师事务所
孙  媛   广东谨信律师事务所
李春城   广东冠法律师事务所
李普生   广东南山律师事务所
吴晓佳   广东冠法律师事务所
邱声群   广东冠法律师事务所
张宇光   广东圣桥律师事务所
陈  涛   广东德万律师事务所
林丹丽   广东华商(揭阳)律师事务所
林丽如   揭阳市法律援助处
罗浩佳   广东法展律师事务所
周俊锋   广东才捷律师事务所
郑少芬   广东德韵律师事务所
袁彦清   广东南山律师事务所
袁潮南   广东榕江律师事务所
黄丹丹   广东圣桥律师事务所
黄宝琼   揭阳市公职律师事务所
黄梓宏   广东才捷律师事务所
葛志坚   广东谨信律师事务所
魏佩芬   广东从尚律师事务所